摘要
前经纪人李登科在直播中使用“据我所知”“不能言说的状态”“你懂的”等模糊话术,暗示演员李宏毅存在负面行为,被律师指出已构成名誉侵权。李宏毅工作室直接喊话“法庭见”并启动法律程序。本文详细梳理李登科的言论、律师法律定性及事件进展,揭示其如何从“爆料”转向被起诉的全过程。
一、事件背景:李登科直播言论导火索
前经纪人李登科转型为娱乐博主后,在2026年7月25日的直播中,谈及李宏毅与孔雪儿剧宣时的画面争议,抛出一系列指向性强却无实锤的“爆料”,直接引发后续风波。
二、李登科直播中的具体言论
李登科的言论可分为以下核心内容:
1. 使用“模糊信源”话术暗示负面信息
“据我所知”“知道的一个消息”:李登科声称掌握“圈内人”消息,暗示李宏毅在剧组“有时候就会有点那个什么”。
“听说在剧组,圈里的副导说,他也会这样”:他自称听圈内工作人员透露,转述“副导”的负面评价,但无法提供任何具体信源或证据。
2. 使用“爆个料”构建知情人身份
“爆个料”:李登科主动将自己定位为“知情人”,声称正在“爆料”,但这被律师指出是一种利用受众信任进行名誉损害的表述。
“你们想不想听”:他主动征求观众反应,被指明显意图获取流量。
3. 使用“代拍买断”等可查证的事实陈述
“代拍拍到了,我后来团队去找代拍处理的”:李登科声称李宏毅的异常状态被代拍捕捉,团队花钱买断了素材。律师指出,这属于“可被核实真伪的事实命题”,若内容不实且发言者明知虚假仍散布,直接构成诽谤。
4. 使用“留白话术”引导负面脑补
“不能言说的状态”“你懂的”:李登科刻意留白,引导观众自行想象和填补负面内容。他反复使用“你懂的”“那啥”等暧昧措辞,既不下定论,也不道歉,却变相引发公众对李宏毅的负面猜测。
三、律师对李登科言论的法律定性
多位律师对李登科的言论进行了法律分析:
“据说”“知道的一个消息”:属于典型的“来源不明”信号,发言者拒绝为真实性负责;但法律判定名誉侵权不以是否标注“据说”为标准,而看传播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。
“爆个料”:隐含“真实性承诺”,若爆料内容不实,属于借信任进行“信息欺诈和名誉损害”。
转述他人说法:未经核实就公开发布,致艺人社会评价降低,依旧要承担侵权责任。
“代拍拍到,团队买断”:属于可查证的事实描述,若内容不实且明知虚假仍传播,构成诽谤,举证责任在发言者自己。
“你懂的”“不能言说的状态”:典型负面暗示话术,刻意留白引导脑补,变相损害艺人形象,同样具备名誉侵害效果。
四、李宏毅工作室的回应与李登科后续反应
工作室直接喊话:2026年7月26日晚,李宏毅工作室发文直接艾特李登科,要求其将“不能言说的状态”讲清楚,明确表示“说不出来,我们法庭上说”。
李登科直播改口:面对法律压力,李登科在直播中改口称自己没有刻意爆料,只是“关心热搜”“没指名道姓”,全程回避核心质疑,拿不出任何实质证据。
律师认定已构成侵权:多家媒体援引律师观点指出,李登科的言论充满侵权字眼,发言者需要为其传播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
五、关键言论与法律推进
核心言论:李登科在直播中反复使用“据我所知”“不能言说的状态”“你懂的”“代拍拍到、团队买断”等措辞,全程没有任何图片、视频或文字截图作为证据。
法律推进:李宏毅工作室明确启动名誉侵权维权,将“举证”和“评判”交给正规司法流程,李宏毅也成为公开信息中首位正式起诉李登科的艺人。
网络舆论共识:多位剧组工作人员、代拍及合作方为李宏毅发声,称赞其敬业随和、没有架子;大量网友指出,靠“你懂的”“不能言说”等模糊话术博取流量、带节奏的行为,应当受到法律约束。